给学生选择权是求取教育效益的最佳路径
孙善利
1971年,迪斯尼乐园的路径设计被评为世界最佳设计。可是,大家也许不知道,其设计观念却是来自一个老太太的葡萄出售方法。
一天,设计师格罗培斯乘车在法国南部的乡间公路上奔驰,这里漫山遍野都是农民的葡萄园。当车拐入一个小山谷时,他发现那儿停着许多车。原来这是一个无人看管的葡萄园,你只要在路边的箱子里投入5法郎就可以摘一篮葡萄上路。据说,这是当地一位老太太的葡萄园,她因无力料理而想出这个办法。谁知道这样一来,在这绵延上百里的葡萄园里,她的葡萄最先卖完。这种给人自由、任其选择的做法,使设计大师深受启发。
回到住地,格罗培斯给施工部下了命令:撒上草种,提前开放。
在提前开放的半年里,迪斯尼乐园绿油油的草地被踩出许多小道。第二年,格罗培斯就让人按这些踩出的痕迹铺设了人行道。
(《穷人到底缺什么?》贺璞编著北京科学技术出版社2006年10月出版)
教育的最根本的效益是培养人,阻断了学生的自主成长就是对教育效益的最大破坏。
自主选择是人的本性,谁都不愿意听命于人、受制于人,孩子从生下来就主动去选择对于生命具有关键意义的乳房,稍大一些就会主动选择自己喜欢的玩具。上学了,他会说喜欢哪位老师,不喜欢哪位老师,喜欢上什么课,不喜欢上什么课,常常是“喜欢”决定了他的学业成就,乃至于决定了他未来的发展。有位名人说,“兴趣是最好的老师”,讲的就是这个道理。
感性的选择具有重要意义,理性的选择意义更是重大。少年时期,“我是谁?”,“我从哪里来,又到哪里去?”,几乎是每一个人的困惑。他是在寻求生存的理由,也是在寻求发展的平台。随着年龄的增长、阅历的拓展,“困惑”会逐渐“明晰”,他就会以“我”为中心,主动设计自己的未来。
但在家庭教育中,许多家长常常以“为孩子好”为理由,既不顾孩子的理性选择,也不顾孩子的感性选择,代替孩子去选择,逼迫孩子学习;在学校教育中,教师常常忽视学生的真正需要,强行让学生学习不感兴趣的科目,不符合孩子个性特点和未来发展的科目。这样做的后果是,学生在学习成长过程中困苦不堪,身心遭受摧残,即使是有了某些学业成就也感受不到人生的幸福。
自主选择意味着自我磨砺。为什么爸妈和老师剥夺了孩子的选择权?冠冕堂皇的理由是“帮助孩子成功”,但是,他们不知道,孩子毕竟是要走向社会的,社会的路需要他们自己去走,在学习阶段赢得了成功,在工作的时候更大可能遭受的是失败。“失败是成功之母”,“失败”是跌倒了再爬起来的练习,是意志、品格和学业本身的磨砺。
自主选择意味着自我尊严的维护。“我”是一个活生生的人,有血有肉有情感,有缺点有不足,任何一个人都不能替代“我”。“自主选择”是我之所以为人的不可或缺的条件。不然,“我”就是一个“工具”,一个“木偶”,一个类同于他人的符号,“我”的存在只不过给这个世界增加了人类的“量”,给我自己造就了一个“皮囊”而已!
自主选择意味着责任的培养。我们常常感慨于青年学生没有责任感,孰不知,青年学生的责任感都被我们的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给扼杀掉了!这是因为我们剥夺了他们选择的权利。“权利”与“责任”相伴而生,没有不负责任的“权利”,也没有失掉“权利“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