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下放:高考改革的必由之路
孙善利
目前,先期进入新课程试点的广东、山东、海南、宁夏四省的新高考方案已经敲定,随后进入试点的江苏省高考方案也在讨论之中。综合五省的高考方案,我的看法是:稳定有余,改革不足。五省方案都还在考什么、怎么考上做文章,都没有触及事关体制的话题:谁来考!
谁来考?我的观点是高等院校自己来考。
高等院校有自己的理念追求,有自己的历史文化,有自己的师资力量和设备条件,有自己的规划设计,是一个独立的教育活动主体,办什么样的学校,怎样办,当然包括新学生的考试录取,应该自己说了算。这也是市场经济的需要,是培养人才的需要,是遵循教育规律的需要,而绝不是政府的赏赐!我们埋怨人才结构的整齐划一,埋怨高等院校没有个性,而恰恰忘了在高等院校的入口有一个政府控制的整齐划一、没有个性的标准门槛。是的,我们已经由全国统考改成了省级的自主命题,似乎有了改变,但是,即使下放到县、市也充其量是“百步” 与“五十步”的改变,高考的权力仍然在政府的手里!
为什么不能把高考权力下放给高等院校呢?其中最典型的一种担心是认为高等院校难以遏止社会诚信的缺失,一放就乱。是的,高考涉及到百姓的切身利益,需要有一个诚信的社会氛围作保障。但是,政府能保证诚信吗?我们目前许多的保送生不是问题多多吗?考生作弊、学校作假不也是屡禁不止吗?设想,高等院校自己组织考试,自己阅卷录取,社会波及面小,考生成分相对单一,比较简便易行,特别是他们为了自身利益,相信会想出有效的保证公平、减少作假的办法来的。反过来说,政府控制,社会波及面宽,学生成分复杂,在利益上又与政府隔了一层,倒可能把社会诚信缺失的不良能量更多地释放出来。从另一个角度讲,社会诚信一直缺失,政府就一直把考试大权揽在自己手里吗?教育是未来的事业,是引领社会的事业,我们有没有信心和智慧在不诚信的社会里举行诚信的高考呢?我们应不应该用诚信的高考来引领整个社会的诚信呢?
为什么不能把高考权力下放给高等院校呢?恐怕有政府某些人的利益问题。“权力”即“权利”,虽然高考管理力图更加规范,但其中一些无法规范之处不是外人所能知晓的。这些无法规范之处,恰恰就是某些人的利益之处。当然,权力下放给高等院校也会存在一些无法规范之处,但一所学校相对的人员少,人际关系简单,信息透明度高,有利于舆论的监督。
为什么不能把高考权力下放给高等院校呢?恐怕还有政府某些人的不愿担负责任的问题。“求稳怕乱”,这是某些人从政的心态。宁可占着位子不作为,也不能因为作为不当丢掉位子。不从国家、民族利益角度去考虑,不从教育事业发展的角度去考虑,考虑多的是自己的乌纱帽!
当然,把高考权力下放给高等院校,并不是说不受政府管理和约束,但政府的作用应该是只在人才选拔方向是否正确、考试管理是否规范、专业设置是否合理、各院校之间发展是否有特色和是否相对均衡上发挥引导、监督作用,具体的操作应该全部放手给学校。
把高考权力下放给高等院校是一场真正意义上触及高考体制的改革,肯定会出现一些我们预料不到的阻力和困难,肯定会出现某种范围、某种程度上的混乱,但我们如果正视目前世界经济一体化对人才的要求,如果正视中国教育发展的窘境与迫切,如果正视中小学教师和学生身心的疲累与伤害,我们就会有决心和信心克服这些阻力和困难,我们就会勇于付出必要的“混乱”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