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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为补偿10亿元鼓励七千员工辞职

华为补偿10亿元鼓励七千员工辞职

资料图片:华为集团在生产线上忙碌的工人。本报记者吴峻松摄

  “连任正非都要改工号了,我们老员工的卡号、ID都被注销,需要等待重新竞聘上岗。”昨日下午,华为员工黄明对记者说。今年9月底开始,华为共计7000多名工作满8年的老员工,相继向公司提交请辞自愿离职。

  这次大规模的辞职是由华为公司组织安排的,辞职员工随后即可以竞聘上岗,职位和待遇基本不变,唯一的变化就是再次签署的劳动合同和工龄。全部辞职老员工均可以获得华为公司支付的赔偿,据了解总计高达10亿元。

    老员工先辞职再竞岗

  来自华为员工的消息显示,华为鼓励员工辞职的方案9月已获通过,10月前华为公司先后分批次与老员工私下沟通取得共识,10月开始至11月底实施,必须在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完成。共计将有超过7000名工作超过8年的老员工,需要逐步完成“先辞职再竞岗”工作。

  按照华为公司的要求,工作满8年的员工,由个人向公司提交一份辞职申请,在达成自愿辞职共识之后,再竞争上岗,与公司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工作岗位基本不变,薪酬略有上升。

  老员工辞职之后,这些有着华为最老的工号也将消失,某种程度上体现等级的工号制度取消,所有工号重新排序,排序不分先后,也不再体现员工工作年限长短。

  据华为员工透露,华为总裁任正非、副总裁孙亚芳在内的一批华为创业元老,也将进行“先辞职再竞岗”。

    华为的补偿方案

  华为多位员工提供的信息显示,此次“先辞职再竞岗”时,所有自愿离职的员工将获得华为公司相应的补偿,补偿方案为“N+1”模式。

  N为在华为工作的年限,打个比方,如果某个华为员工的月工资是5000元;一年的奖金是60000元,平摊给每个月就是5000元的奖金,假如他在华为工作了8年。那么他得到的最终赔偿数额就是10000元(工资+年奖金平摊)乘以“8+1”,计90000元。

  而此次自愿辞职的老员工大致分为两类:自愿归隐的“功臣”和长期在普通岗位的老员工,工作年限均在8年以上。其中一些老员工已成为“公司的贵族”,坐拥丰厚的期权收益和收入,因而“缺少进取心”。由于这些老员工的收入相对较高,华为公司为他们辞工支付的赔偿费,外界预测总计将超过10亿元。

    来自外界的解读

  即将于2008年1月1日实施的《劳动合同法》,此前即已经引起各方的强烈的争议。此次华为“先辞职再竞岗”,被外界解读为直接以规避《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文为目的。

  “华为向来倡导员工的危机意识,通过能上能下的机制激励员工,和7000多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与任正非和华为的管理风格矛盾。事实上,这也是越来越多的企业面对《劳动合同法》,必须思考和应对的。”昨日下午,深圳雅而德律师事务所律师阎斌分析。

  “这是《劳动合同法》即将实施之前出现的一个新问题。”昨日下午,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已经对华为的作法予以关注和研究。

  另据记者了解,同在深圳的另外几家大公司如富士康、中兴以及比亚迪表示暂无类似举动。

   辞职,有人欢喜有人愁

  文员补偿最低仅为2万元,项目经理可获偿16万

  “刚听到这个消息时我真的难以接受。”文员李敏说她20岁背井离乡来到深圳,8年来只身一人在华为工作。照这个模式计算,做文员的李敏最终能得到20000元左右的补偿金,这个数目对比其它岗位要低得多。

  李敏说,她可以随心所欲地辞职。“在深圳2000元一个月的工作一大把。我在华为做了8年的文员,很有经验。如果真要离开华为,不愁找不到2000元的工作。”

  和李敏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那些手中握有华为股份的管理人员。今年34岁的张伟强已经在华为工作了12年。10多年前,张伟强怀揣“淘金梦”来到深圳,他先在广东一知名电子企业工作,后跳槽华为。12年后,张伟强已是华为某部门的一个小组长,相当于“项目经理”的角色。

  “混了12年,华为给了我十几万的股份。”改工号后,张伟强可以获得大约16万元的赔偿。

  王宁是华为某三级部门的主管。按他属下的话说,他手中握有华为“特别多”的

股票。30万左右的股票,加上奖金、工资,王宁一年有50万元左右的收入。“这样的价钱是别的企业给不起的。”王宁担心如果哪一天华为动真的炒掉了自己,他到哪里去找那么高工资的工作?(文中员工均为化名)(来源:南方都市报)

shupolysci 发表于 2007-11-2 7:54:00 | 阅读全文 | 回复(3) | 引用通告 | 编辑
 
  • 标签:工作 
  • 群组:毕业这些年 
  • Re:华为补偿10亿元鼓励七千员工辞职
    燕之父(游客)和谐的劳动关系是社会和谐的基础。
    以下为shupolysci的回复:
    谢谢!这些天对这一新闻有好多的评论。
    一般认为这是企业针对新的劳动法采取的措施。因为新劳动法规定:超过十年的老员工,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成为永久的员工。
    还有说新劳动法对于公司过于苛刻。其实劳动者向对于公司永远是弱势
    燕之父(游客)发表评论于2007-11-3 6:57:00 |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 回复
     
    Re:华为补偿10亿元鼓励七千员工辞职
    燕之父(游客)改版了?这个模版不错。
    以下为shupolysci的回复:
    谢谢!这个颜色简单些
    以下为shupolysci的回复:
    据报道,在华为辞工之前,深圳市教育系统辞退万名临时老师,央视也辞退了千名临时工。“榜样的作用是无限的”,难以想象类似的辞工案例到底有多少?是否正有一股暗自汹涌的辞工潮在涌动?如果有,难道这股潮水就不会泛滥成灾吗?其实,华为完全不必为规避新劳动法而采取这种先辞职再重新竞聘的方法。一个优秀的企业理当成为守法模范,善待员工,实现企业与员工的双赢。
    燕之父(游客)发表评论于2007-11-3 6:58:00 |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 回复
     
    Re:华为补偿10亿元鼓励七千员工辞职
    燕之父(游客)看来你对社会学,跟专业课一样关注。
    以下为shupolysci的回复:
    呵呵,现在正在找工作,所以对于与其相关的都关心
    燕之父(游客)发表评论于2007-11-5 18:34:00 |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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