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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2006年十大教育新闻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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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前  言
  • 中国教育从来不缺引人注目的话题。穷国办大教育,本身已是瞩目的工程。走过2006,这一年不平静。不平静意味着革新,革新中必然伴有阵痛;不平静意味着争论,争论中才会有发展。追求教育公平与机会均等依然是政府谋求的目标,更是老百姓的盼望。在努力实现教育公平过程中,我们的每一份搅动神经的思考都与每一项教育事件共同发生着。
      作为专业教育网络媒体,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秉持民众持有中国教育言说权的宗旨,逢岁末之际正式推出“2006中国教育网十大焦点新闻由您决定”的选评活动。届时我们会邀请教育部有关领导,教育专家以及热心网友与会现场点评十大新闻,为中国教育发展群策群力。期待您的参与和点评!
  • 评选说明
  •   1、以下备选教育新闻均为单篇新闻,是根据网民浏览量排名所得。
       2、如您有新闻推荐,请联系zhangdd@cerne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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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活动结束后我们将随即抽取10名热心网友送出一份精美的新年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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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教育部官员对话 欢迎参加2006年中国教育网“十大”新闻评点

    新义务教育法:实施义务教育 政府负首责
    2006top 发表于 2006-12-22 9:50:00
      “这部新的法律当中,一个非常重要的亮点是更强调政府责任,法律通过强调政府的义务教育责任来体现义务教育公共性。

      在7月7日教育部举办学习贯彻义务教育法专家座谈会上,北京师范大学长期从事教育法制研究的劳凯声教授如此评价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他认为,法律前三章当中涉及到政府义务教育的责任是非常明显的。

      大部分专家认为,政府对义务教育法的责任如何得到落实,是这部法律顺利实施的关键。众位专家最关心的是政府责任如何进一步得到明确、强化督导制度、建立可操作的问责机制三个方面。

      实施义务教育 政府负首责

      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教育室主任侯晓娟说,法律明确规定实施义务教育政府负首要责任。义务教育法第二条规定国家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用公共财政支持义务教育发展,使义务教育今后有了可靠的稳定的来源。作为政府负首责重要的内容是,法律明确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的基本内容。这一点非常重要,比起在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政府可以在大范围内更高的层次上统筹协调。这样有利于促进本地区的义务教育发展,有利于本地区的均衡。同时明确规定各级政府分项目、按比例分担,义务教育法第44条第一款规定,“义务教育投入实行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责任共同负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统筹落实的体制”。农村义务教育所需的经费由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规定分项目按比例负担,明确了政府的责任,加大了省级政府实施义务教育的责任。

      劳凯声教授认为,法律能明确政府对义务教育负首要责任,其立法的一个重要背景是公众对于教育的认识在发生变化。1986年的义务教育法一个很重要的特点就是要通过国家强制力的手段,保证每一个人都可以接受义务教育。从最近几年的变化来看,老百姓对于受教育的观念已经开始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受教育的意识大致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一个是就学权利的阶段。大家基本实现了就学权利平等以后,基本上可以上升到第二个阶段,就是就学条件。大家都可以有学上,但是你上的学校占有优势的教育资源,而我上的学校则是比较差的学校,这就是教育公平性方面出了问题。再进一步的发展,很多人也已经意识到要追求教育结果的最大限度公平。大家都是接受的九年义务教育,就应该有统一的教育标准;有统一的课程体系;有统一的教科书体系,而尽可能达到发展的结果基本上是一样的。因为公众对义务教育认识的变化,也对义务教育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督导力度 还有待于加强

      安徽省教育厅副厅长胡平平说,义务教育法不仅仅规定对教育部门的责任,而是规定政府的职责,因此要加大宣传的力度,让这部法律的理念,特别是公平、公正、均衡发展这些理念能够深入到各级政府领导的思想当中去。

      她举了个例子:今年1月至5月,安徽省教育厅和组织部门开展了对所有的县进行教育督导考核,考核的重点是两个:教育投入和管理体制。考核结果表明,相当一部分县政府主要负责人不知道什么是三个“法定增长”(即政府要保证在校生平均义务教育费用、教职工工资、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更不知道怎么增长,增长用来干什么。由于党委组织部门支持,将政府主要负责人的教育责任和负责人的职位挂钩,所以这些县政府负责人说,我过去不知道,学习的不够,我马上改正。一天之内就将拖欠一千多万元的教育附加费打到账户。胡平平建议全国人大要尽快草拟督导条例。她说,安徽省就这么一次督导就回来几个亿,可见督导的重要性。根据这部法律,政府责任不落实怎么办?哪一级政府处理?他不落实谁去查?他同级的教育部门敢告他同级的党委和政府吗?不敢!因此必须有监督和督导跟上去。

      教育部法制办副主任王家勤认为新法明确了督导的主体,是人民政府的教育督导机构,而不是一个部门的教育督导机构,这样确保督导的权威性和督导的效力;法律强调义务教育督导的主要职责和内容。在法律的第8条里,对义务教育督导工作主要职责和内容是三个方面,即执行教育法律法规的情况,义务教育的教育教学质量以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这三个方面是当前以及今后义务教育发展的重点问题;法律还规定了教育督导的结果要公开。但是他认为现在法律所规定的督导力度还不够,建议国务院制定教育督导的条例,确保对义务教育法实施督导更加有效。

      问责机制 怎样更具可操作性

      如果在实施义务教育法中政府没有尽责,如何得到追究,与会专家认为最关健的是要建立一套操作性强的问责机制。

      中国甘肃基础教育项目咨询专家胡文斌形容新的义务教育法是教育领域内的“人权法”。他说教育权是基本人权,在这项基本人权里,最基本的权利又是义务教育权。如果没有义务教育的起点,后面的一切教育都建立在沙滩之上。

      如何保证这一“教育人权法”的实施,胡文彬认为最应该改进的问题就是问责机制。他说义务教育法对推行义务教育过程中种种不足的行为,或者不严格执行法律的行为提出了问责的要求,也作出了一些规定,但是现在令人担心的是怎么把问责落到实处。他说为什么一些地方政府主要领导违反了义务教育法,这个人还在当官?能否向新的义务教育法规定的那样,真的引咎辞职?还有经费的使用情况,是否起到了法律规定的最大的效益?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秦惠民说,法律明确了政府经费保障的职责和法律责任,明确规定了国务院有关部门及各级人民政府的经费分担责任。法律第九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对违反本法的行为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检举或者控告。”他认为法律所说的“检举或者控告”应当包括公益诉讼的行为。因为义务教育是一项公益性事业,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享有公益性诉讼权利,并不一定公民个人的权利受到侵害才找法院。目前很多法律在执行的过程之中,公益性的诉讼案受到很大的障碍,到法院就被驳回了。新的义务教育法在我国法律首开公益性诉讼的先河,这是我国立法的一个进步。(记者 李勇)

    Re:新义务教育法:实施义务教育 政府负首责
    2006top(游客)发表评论于2006-12-22 10:20:00
    政府肯定要负首要责任!尤其是地方政府要抓紧。
    Re:新义务教育法:实施义务教育 政府负首责
    2006top(游客)发表评论于2006-12-22 10:21:00
    什么意思,教育局不是政府么?
    Re:新义务教育法:实施义务教育 政府负首责
    2006top(游客)发表评论于2006-12-22 10:21:00
    教育局是教育局,政府是政府。义务教育的钱好像教育局从政府要,他们没有钱。
    Re:新义务教育法:实施义务教育 政府负首责
    教师(游客)发表评论于2006-12-25 11:30:00
    现在的中学虽然也谈素质教育,但似乎大多数仍然停留在口号的层面上,应试教育的观念根深蒂固。我不知道全国的情况,至少在我们这个小范围内,学生流失现象严重,学生流失并不是家里穷,而大多数是因为厌学,造成学生厌学的原因跟教师有关。义务教育堪忧!!!!
    Re:新义务教育法:实施义务教育 政府负首责
    xunhuren发表评论于2006-12-26 10:41:00
    义务教育政府确实应付首责,这应建立在依省为单位的财政的基础上,否则,法律这是一张空文或纸上谈兵。
    并非危言耸听——义务教育=0
    若士群(游客)发表评论于2007-1-2 13:02:00
    国家《义务教育》=0
    湖南《十条禁令》=0
    地方市、县教育局对各学校的评价标准(只看升学率)却又逼着下面竞相补课、进行“奥赛培训”、个人家教……
    如今,从学校到社会只看英语、数、理、化(满街的英语培训班、数理化辅导班就是例证),不重视学生人文素质的培养,不重视音体美课程(走访一下学生即可明了)。以至中国青少年的身体素质日趋下降,令人担忧——
    (转载一组文字供参考)
    一、
    ……
    13年前,从中日少年在夏令营中的表现看出,“中国孩子身体远不如日本孩子”的现状令人忧虑。13年后,中、日、韩三国学生参与的定向挑战对抗赛中,我国青少年的身体素质仍然不如我们亚洲邻邦。在运动比赛中,中国中学生的耐力水平和运动后的恢复能力都低于日韩学生。在比赛过程中,日韩学生普遍不会感到累,而中国学生早已满头大汗、气喘吁吁。这样的现实,实在是对我国体育“金牌大国”身份的嘲讽。就在我国金牌数量呈直线上升的情况下,中国青少年身体素质状况却每况愈下。

      纵观13年前后中、日、韩少年身体的对比,日本和韩国青少年身体素质如此之好,源于国家为青少年强健体魄强盛民族所实施的“饮奶运动”。二战前,日本人普遍身材矮小;二战后,日本政府提出了"一杯牛奶强壮一个民族"的口号,新一代日本人的国民人均身高和身体素质的提高有目共睹。14岁的孩子身高增长了10cm,人均寿命增加了二十多岁。三十年代,日本18岁男女青年的平均身高只有161.8厘米和151.2厘米,到八十年代,18岁男女身高已经分别达到170.8厘米和157.8厘米,已经高于我国。
      一个国家的繁荣强盛最根本的决定因素是人,而对于一个人来说最基础也最重要的因素就是人的身体素质。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理想、富国强民一直是我们中华民族矢志不渝的追求。……

    二、
    这是10月11日《文汇报》的一篇报道。专家们的忧虑,使人想到另外一篇报道:今年暑假时中、日、韩三国青少年到内蒙古进行草原探险夏令营活动,在这一场意志毅力和身体素质的较量中,娇生惯养的中国孩子被媒体认为是“输掉了”。其实,究竟输没输我们暂且不论,但一些中国孩子的表现却实在让人忧心。与其说这是输在身体素质上,不如说是输在意志毅力上。

     缺了养成教育,结果会是如何?暑假中内蒙古草原的那一幕恰是答案,尽管这还不过是一场小小的预演。

     素质教育一说,今天已是耳熟能详。何谓素质教育?即使认同它的人中也有许多仅仅将其理解为学一点琴棋书画。素质教育真正的内涵,乃是培养孩子的健全人格,学会做人。做人比知识的多寡要重要得多,只要具备基本素质,就可以在未来不断学习,而品行习惯没有养成,会影响孩子的一生,说透了就是会使孩子输掉一生。

     这些年来,许多学校和家庭在教育价值的取向上,发生了很大的偏差。悠悠万事,分数惟大,为了分数,一切都可以排斥,教师成了教书机器,学生成了考试机器,分数是硬指标,德育是“软任务”,“别的全是假的,分数才是真的”,只要成绩搞上去,就可“一俊遮百丑”,学校如此,家庭如此,在这样的背景下,所谓健全人格,全成了镜花水月。

     尤发人深省的是,孩子参加公益活动,回家告诉家长,不但得不到夸奖,反而招来一顿训斥:你傻啊?在这样的耳提面命之中,学生耳濡的是重智,目染的是轻德,天长曰久,又会向哪里潜移默化呢?

    三、
    1993年,一篇关于中日少年的《夏令营中的较量》,引发了罕见的中国教育大讨论。13年后,由全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推广活动组委会又组织了一次挑战赛,邀请了中、日、韩3国共320名大、中学生参加。结果显示,中国青少年体质仍不及韩日,专家为此呼吁加强锻炼意识。(8月30日中国青年报)

      与十三年前的那次体质加“素质”的全方位比拼不同,此次挑战赛更专注于对三国青少年选手的身体素质考察和比较。或许是评鉴背景的具象化,这张仅打出体质分数的成绩单,注定不会像十三年前那样引发广泛而深刻的思考。一个显见的佐证是,即便在专家的认识反馈中,也仅止于将改良药方开给了体育锻炼意识这一“直系医师”。

      这么一种单向度的解析路径是否有助于彻底破解体质命题呢?笔者是颇不乐观的。原因很简单,体质和体质基础之上的精神状态、人文素养的综合构建,绝非耐力跑、有氧操、户外运动等的群体叠加、集中督促那么简单,它实则是一个体制性的复式命题。

      在体质升华的纬度上,有一个倏隐又无处不在的精神和文化“体质”问题。人们常常将中、日、韩三国的某个群体、某种现实状态拿来作跨区域的横向比较,同属东亚、同为黄种人、历史渊源和文化属性蛛连丝扣,儒文化与佛教文明在此皆有着深厚影响。而在这种种类同性之外,三者之间仍有着明显的精神和文化肌理上的区别。在韩、日两国,精神和文化上的信仰传承大体呈同一化延续,在其民族文化性格中,往往有一根硬度极强、充满男性气质的文化神经起着支配作用(有时也会被误导引入极端);而在我们的精神和文化气场里,往往缺少了那么一种剽悍气和有硬度的集体意识;由于各种原因,我们的民族价值观和文化信仰曾被粗暴地棒杀过、颠覆过、摧残过,它的中断和边缘化直接导致了民众价值信仰的迷惘与疏离,导致了集体性的精神与文化“体质”的贫血、缺钙。可以想象,在这么一种游离状态下,群体性的精神凝聚和最优化提升将是颇为困难的。

      在为青少年充当加速器的教育环节,“体质”之困同样存在。应试教育的主题魅影挥之不去,所有的学习子目录似乎都在为最终的高考竞夺做着铺垫,身体与精神上的体质强化、平衡谐调发展问题被轻易剥夺与舍弃了。有资料显示,全国超过2/3的学生每天锻炼时间不足1小时,近1/4的学生每天基本不锻炼(且有扩大之势)。由此所造成的“学习机器”、“纤弱书生”、“知识亚健康患者”和高分低能儿层出不穷。当整个教育体系下的流动者都在疯狂、过度开采认定的价值林木时,大面积的绿色生态失衡将无可避免。

      更广泛意义上的社会“体质”亦是病态尽显。举国体育机制熔铸的是金牌体育、政绩体育、“政治体育”等系列畸胎产品,投入足、规划合理、开放到位的全民体育健身活动长期沦为镶边点缀,社会的日常建设和经营似乎总在经济中心主义、物质中心主义的指挥棒下起舞,当文化“体质”、精神“体质”、生理体质的羸弱交相叠加、互为表里时,它必将以痛感、惊诧的姿态唤醒全社会的方向性思考。

    Re:新义务教育法:实施义务教育 政府负首责
    浪(游客)发表评论于2007-1-7 19:52:00
    光说没用,还得看行动。行动的力度、大小才是取信于民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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