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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5年前,我在研究" 理解与教育"的关系的博士论文中提出了对话的教育原则。那时候,并没有意识到对话的理念所主张的理性精神和协商原则。在自由主义的熏陶之下,我在研究自由与教育的过程中,逐渐理解了公民的理性精神和对话在解决社会冲突,免除社会暴力中的巨大意义,所以,对于理性精神的教育非常重视。
“对话”方式,就是以公民身份公开表达自己的意见,与他人和社会采取的一种理性协商的态度,因此,对话所鼓励的就是公民的言论自由,也就是公民具有公开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思想的自由,同时,对话也鼓励公民运用非暴力和非理性的方式与他人交流自己的观点,具有协商解决问题的理性精神。公民的言论自由的条件下才有真正的对话,也就是说,有言论自由,才有观点和思想的真正的交流。如果,公民有话不敢说、不能说,那任何知识的创新、思想的创新和实践的创新都不可能存在,因为,如果对于社会的实践、文化的发展、生活的现实我们有言论的限制,或者说我们的言论自由受到压制,那我们的思想的视野就非常有限,我们的能力的拓展就会有限,我们在社会实践中,就会亦步亦趋,缺乏创新,社会的进步就会受到影响。如果没有对话精神,我们个人之间就缺乏平等的交流,我们的思想、知识、观点就不能分享,我们的错误和有限性就得不到他人的纠正和批评,我们可以通过对话而形成的相互补充就不可能实现,更为重要的是,当我们面临观点、思想的冲突的时候,我们不是通过说理和辩论,明确谬误,解决分歧,而是通过思想的暴力不让他人的意见充分表达,这样我们在思想和实践中的错误就不能得到纠正。
傅国涌先生在《我们需要这样的“对话守则” 》说:“对话被暴力取代,是中国的悲剧”。我深有同感。我们社会的个人的理性精神的缺乏和公共理性的缺失,一方面,向我们的政治观念和社会治理原则提出了根本性的挑战,我们的政治如何走出权势政治和依附政治,如何在解决社会问题中运用对话原则,实际上是国家政治在社会变革中的重要选择。 另外一方面,也向我们面向公民的理性教育提出了挑战,我们的公民如何在解决冲突中运用理性原则和对话原则,避免暴力方式和非理性的情绪方式,学会如何理性地、公正的、自由地表达自己的观点、思想和主张,是我们社会变革和教育变革的重要内容。我主张针对公民的公民教育要比单纯的道德教育重要,因为,公民教育的视野和基础要比道德教育广阔和厚实。公民的理性精神、公共原则意识、对话精神以及公共美德比单纯的生活的道德修养重要,在任何一个时代和社会,不道德的人是客观存在的,他们对于社会的威胁不是最大的,而公民的理性和公共道德的品质对于社会的文明秩序和公共生活是更为根本的。我不是说道德教育不重要,而是说道德只有纳入公共生活和公民美德的范畴,才真正有意义,也真正才能评判。
傅先生说:“我们这个民族离通往一个“对话的时代”还有相当距离”。我认为这是指我们需要为对话精神的实现要付出很多的努力,对于教育而言,这一任务尤其重要,我们如何培养公民的理性精神和公共美德,这在我们的教育制度里是缺失的,因为我们没有对这样重要的问题进行辩论和对话。
我们的政治生活、社会生活都在进步,这是不容置疑的,但是,我们能否放开我们思想的翅膀,我们能否公开地运用我们的理性, 表达我们对于政治、社会以及公民的生活的关心和忧虑,提出我们的意见和建议,我们是否通过对话,而鼓励理性精神,培养一种交流、平等、开放、尊重他人的意见的公民情怀和公民风尚,这依然是问题。
所以,我用哈维尔在“公民论坛”提出的对话守则来说明对话精神: 一、对话目的是为了寻求真理,而不是为了竞争; 二、不要作人身攻击; 三、保持主题; 四、辩论时要用证据; 五、不要坚持错误不改; 六、要分清对话与只许自己讲话的区别; 七、对话要有记录; 八、尽量理解对方。
最后,我引傅先生的话结尾:“无论是强势利益群体,还是弱势利益群体,归根到底都要学会对话,学会在对话中生活,而不是在仇恨和暴力中生活,对话是最佳的选择。学会对话,就是要告别自说自话,告别赢家通吃的意识,告别以强凌弱、强词夺理,当然也要告别仇恨意识、敌人意识,逐渐就我们只有一个中国,共有一片大陆,共有一个时代这些观念形成共识,在包容克制中化解矛盾。有矛盾并不可怕,矛盾也许会永远伴随着人类社会,重要的是我们面对矛盾的姿态,学会在对话、博弈中不断地解决矛盾,这个过程就是社会进步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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